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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精神研究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

【来源:大庆精神研究基地 | 发布日期:2019-11-06 】

“十一五”期间,大庆精神研究中心将通过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建设成全省一流的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研究中心。我们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双百”方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促进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国家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理论创新为主导,以方法创新为突破口,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咨询服务同步发展,促进高校科研和教学、学科建设的共同提高。

本研究中心建设的关键是制度创新,要通过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的自我发展机制。在管理体制方面,坚持研究机构由教育主管行政单位和研究机构及主管部门共建、以研究机构自建为主的方式,切实贯彻“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达标递补”的动态管理要求。为实现把大庆精神研究中心建成全国一流研究研究中心的目标,我们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以深化科研体制包为动力,对中心进行重点建设。

一、 体制改革

深化体制改革是全面落实研究中心建设标准的前提。我们将在借鉴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的有益经验特别是国内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依照《建设意见》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努力通过大胆探索创新,力求克服机构分散、重复设置和效率低下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研究中心的运行机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形成研究中心日常管理常规化。进一步整合研究中心的人员与办公资源,形成真正具有独立运行功能的研究机构实体。配备专职科研秘书,在研究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研究中心的档案、图书资料、仪器设备、课题申报、定期发布工作简报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形成研究中心日常管理常规化。

2. 实行研究人员全员聘任制、目标责任制。本研究机构专兼职人员均须打破终身制,建立聘任制,形成“带课题和经费进研究研究中心、完成课题后出研究研究中心”的人员流动机制。按照开放、流动、竞争的原则,所有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都要签署责任、权利、利益明确的定期聘任合同,带课题进中心,完成课题后出中心,形成以研究课题为导向的新型动态人事管理机制。中心实行完全开放制,建立驻所研究制度,校外专兼职人员数与校内专职人员数保持不低于1:3的比例。校内专职研究人员的人数保持在5人以上,形成研究中心稳定的科研骨干力量。

3. 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学术委员会的审核权力。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研究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负责重大项目和其他开放研究课题的评审并决定资助金额,负责重大成果评审鉴定工作,对重大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出建议并监督,协调本学科领域的全国性学术活动,听取研究中心主任的工作汇报。

二、 科学研究

在科学研究方面,要从被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要课题和经费,转变为主动为社会服务,建立起知识创新机制;通过承揽重大研究项目、组织重大课题攻关、产出重大研究成果,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步协调发展,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在全省居领先地位,并在全国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省重点研究研究中心。

1. 在“十一五”期间,研究中心将组织和集中力量努力参与到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和教育部组织的课题研究当中。为此,我们围绕黑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依据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研究中心研究力量的特长,确定“十一五”期间的研究主题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以及“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与我省世居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两大方面,并将组织研究中心研究力量积极申报国家教育科学和教育部课题。

2. 围绕研究中心研究的两大中心主题,我们制定了研究中心“十一五”期间的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作为研究人员申报研究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的指导。获得研究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必须努力申报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省(部)级课题和国家级课题。

3. 研究中心每年将从“十一五”规划的研究课题中,选择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项目,上报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确定为研究中心的年度重点研究项目,并作为重大项目招标课题于每年的5月1日前上报到省教育厅科技处。

4. 课题的分配实行招标、申报与分配三结合制。对于研究中心的重大课题实行招标制,有参与课题研究意向的研究人员(包括非骨干研究人员)都可以提出申请,也可以考虑面向全国招标,吸纳外地、外院校的科研力量。同时,要求并鼓励研究人员主动申报课题,无论那种性质的课题,申报时都要提交课题研究计划,形式与申报教育厅课题相类似。部分课题采取分配制,尤其是研究生的选题,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选题主要采取分配的形式。

5. 承担研究中心课题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经费支持额度参照教育厅立项项目。经费使用、报销等具体的操作方式需要进一步明确。外地和外院校的科研人员报销经费必须到哈师大财务处办理。经费管理应由科研秘书专人负责,记录好每一笔帐目。

三、 人才培养

作为全国唯一的大庆精神研究的中心,本研究中心必然应该承担培养高层次的大庆精神研究人才的作用,同时也应该紧密联系教育实际,成为培养基础教育所需要人才的研修中心。具体来说,研究中心人才培养的任务主要有以下三项。

1. 通过开展深入的教育科学研究,造就和培养高素质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队伍。依托研究中心这个平台,形成良好的学术团队,围绕我省教育科研文化来一起进行研究,对于这些学术骨干的成长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2. 提高参与本研究中心科研工作的硕士生、博士生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提高科研成果质量。本研究中心的核心成员主要来源于大庆石油学院教师,承担着从本科生、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任务。我们将充分利用研究中心的有利条件,规定研究生论文选题必须紧密联系研究中心的研究主题,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必须从研究中心的研究课题中来,培养研究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研究生关注我国教育实践的意识、提高研究生深入实践进行实地调查的能力。

3.我们将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方式,以研究带动成长。“走下去”,就是研究中心的研究都是围绕我省的石油文化来进行,需要深入到石油企业中去,与企业合作一起进行研究,并努力将研究中心的研究与企业的管理活动结合起来,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有机部分。“请上来”,就是要邀请我们的合作伙伴到研究中心来,通过专题研讨、研究成果交流等方式得到成长。

四、 学术交流

1. 在学术会议方面。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省和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二年举办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

2. 在研究合作方面。加强同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的联系,互派访问学者,开展合作研究。

3. 情报交流方面。不断充实完善图书情报建设,与国内外研究机构互通有无,使研究中心成为全省教育研究科学研究方面的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中心。

五、 咨询服务

在咨询服务方面。通过承担实际工作部门的应用研究课题、聘请实际部门工作人员作为兼职研究员或吸收其参加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派遣研究研究中心学术骨干作为实际工作部门顾问等多种方式,面向各石油企业和石油院校,开展多层次的、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提高参与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为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成为全省知名的大庆精神咨询服务研究中心。

在“十一五”期间,力争使本研究研究中心达到如下标准:

1.通过有计划组织系统的研究项目和承担高级别课题研究项目,创造出一批高质量的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并在国内相同研究领域提高学术声誉。

2.通过开展研究、学术交流活动、设立客座教授职位、出国访学、青年教师读博士学位等措施,造就和培养学术水平高、学风良好、勤奋上进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

3.通过建立图书资料和情报信息网络、举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等措施,建设成全省大庆精神研究中心和大庆精神信息交流中心和信息资料研究中心。

4.与石油企业院校合作,与院系工作配合,通过举行学术报告会、参预培训工作等形式,为企业职工提供关于大庆精神理论研究最新科学知识,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大庆精神研究与弘扬服务。

5.通过聘任青年骨干教师参加研究中心的课题研究,分派博士生、硕士生承担研究中心的重大课题研究工作,使研究中心成为研究和讲授大庆精神石油文化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博士生、硕士生的成长阵地。

6.通过主动承担实际工作部门的应用研究课题、派遣研究研究中心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的顾问,面向企业开展咨询服务,参与解决重大实践问题,努力提高研究中心研究工作的社会效益,把研究中心建设成为我省大庆精神咨询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