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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11 】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高等学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持续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始组织申报2017年度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院部科研院长按《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见附件)中列出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2、申请人(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书》(见附件)。

3、“推荐书”由各院部审查合格后,请科研秘书于9月13日上午9:00前上交一份“推荐书”初稿(包含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只需上交未经科研处组织申报的各类项目、奖励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盖章签字的申报汇总表。

4、形式审查合格后,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请上交“推荐书”纸质材料(不含佐证材料)1式30份,连同电子版于9月13日下午3:30前报送科研处平台科(机关楼316),逾期不予受理。

5、评审结果于校内公示,“推荐书”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后果由项目申报人负责。

联系人:王华,郑颖

联系电话:0459-6503617

邮箱:kycptk@126.com

附件: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附件.rar